渠县:婚约彩礼起纠纷 法官调解当庭还
近日,渠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彩礼返还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
2022年1月28日,原告刘某与被告裴某通过介绍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2月先后4日订婚、2月12日办理婚宴。男方刘某家按照地方习俗向女方裴某家支付了彩礼6.8万元及“改口费”、红包等费用。二人因生活习惯差异发生争执,于4月分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刘某与被告方就彩礼返还问题多次协商未果,遂一纸诉状将裴某及其父母告上法庭。
考虑到婚约财产纠纷不仅涉及到法律条文规定,还涉及到风俗人情,法官即从法律、情理着手,耐心地向双方释法明理,并进行心理疏导。最终,双方当事人及家人均主动让步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方向原告方返还彩礼6.8万元。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婚姻是终身大事,应当慎重为之,作为当代年轻人更应树立正确婚恋观,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渠县法院:费平平)
编辑:潘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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