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宣汉县司法局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大力实施“233”工作法,高标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不断提升行政复议与应诉效能,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抓好“两项举措”,增强队伍善作善成“本领”。全员轮训抓源头。组建32人的行政执法讲师团,近三年开展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复议与应诉案例分析研讨会、现场演练等100余场次,有效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配强团队抓办案。在全市率先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行政复议中心“3区6室”规范化建设,配强由高水平法律专业的司法行政干警和司法部选派的青年律师组成的2个专业办案团队,抓好案件“全链条”指导办理。
发挥“三大作用”,构建工作良性运行“格局”。发挥统筹考核作用。将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以及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纳入县委、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以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的重要内容,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发挥实操指导作用。实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的办案模式,运用“一站式”调解、行政机关自行纠错等工作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连续五年经行政复议后无一件提起行政诉讼。发挥监督纠错作用。用好《行政复议意见书》,落实行政复议与应诉通报制度,常态化开展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改,实现“整改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建立“三快机制”,做好重点领域个案“应对”。快速响应。针对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采取“三直接”方式(即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批示,县政府分管领导直接召集县司法局、涉案部门、法律顾问专题研究,县司法局直接牵头办理)快速响应应对。快速办理。针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实行“容缺受理、压缩办理”等工作机制,近三年办理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有86%在45日内办结。快速联动。针对重点领域个案中的重大争议事项和风险,与人民法院快速联动,通过诉前指导、诉中调解等方式,实现诉源治理。2024年有43%的行政诉讼案件在审理期限届满前化解。
(符小丽 陈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