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法律援助中心深入践行“关爱残疾人 共享法援阳光”活动,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近日,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为王某上门办理援助事项。
王某因病致残,行动不便,通过电话向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接到请求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罐子镇大田坝村王某家中,了解相关情况。王某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其妻提起离婚诉讼,但王某表示,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并不愿意离婚,欲申请法律援助出庭答辩应诉。中心工作人员经审查认为王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现场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并按照“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的优援原则,立即将本案指派给达州市达川区法通法律服务所办理,让受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落实事中监督程序,规范案件承办人员执业行为,保障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提高为民服务能力,援助中心主动对接达川区人民法院,建议组织法庭下村,11月9日,区法院流动法庭在罐子镇大田坝村聚居点开庭审理本案,援助案件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
庭审中,旁听人员按照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制度要求,重点围绕案件承办人的庭前准备、事实掌握、证据分析判断和运用、法律关系梳理运用及辩论技巧、临场发挥和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旁听,并对承办人庭审综合表现进行总体评议。
经回访,受援人对本次法律援助服务非常满意,并给予援助中心的工作充分肯定。
达川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帮助,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持续为特殊群体提供高质高效的上门援助服务,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打通法律援助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更多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通过案件庭审旁听,进一步增强了承办律师的服务意识与责任意识,切实提升了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确保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服务。下步,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加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庭审旁听,结合案件回访、案卷评查等活动,狠抓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促使达川区法律援助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于婧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