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执源治理 达川区法院探索化解金融纠纷新路径
为进一步深化执源治理、探索完善金融纠纷化解机制,近日,达川区法院召开了2024年金融审判、执行联席会议。会议由达川区法院副院长杨海燕主持,立案庭、执行局及辖区11家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达川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于晓波就当前金融案件执行情况进行了介绍,同时围绕深化金融类案件执源治理探索“预查废”制度进行了深入交流。
“预查废”制度
什么是“预查废”制度?据悉,此制度主要针对信用卡纠纷和标的额为50万元以下、保证人少于二人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院在诉讼立案过程中,发现债务人及保证人因他案“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已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或已列入失信名单的,法院可出具《预查废证明》,银行可将其作为核销债权的依据。
针对执行,也可以予以应用。在立案前,通过执前财产查控分流案件,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依法执行立案;被执行人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已被一家或多家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经申请执行的金融机构同意后,可向其出具《预执废证明》,作为金融机构核销不良债务的凭证。此举不仅能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有效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执行程序的空转,还能减轻申请执行人的诉讼成本、提升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效率。
下一步,达川区法院将进一步探索“预查废”制度长效机制,深化金融案件执行源头治理,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贺洋阳)
编辑:唐浩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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