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公安:“雀”幸有你,送我回家
近日,一名热心群众瑞某向君塘派出所求助“我家中飞来了一只小鸟好像是国家保护动物,但它貌似受了伤,无法飞行……”
原来热心群众通过手机识图发现该受伤的小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处理,便报警寻求帮助。
接到求助后,民警立即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与林业部门进行核实得知,该鸟学名确为“雀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过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的仔细观察,该雀鹰体型较小,羽毛也尚未丰满,应该是刚开始学习飞行的雀鹰幼崽。它的身体并无明显外伤,双翅及尾翼正常。工作人员推测可能是长时间未进食导致身体虚弱,才无法飞行。君塘派出所民警给小雀鹰喂食了一些食物和水之后情况便有所好转。
随即,在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将小雀鹰带至附近山上,让其飞回大自然的怀抱。
警方也在此提醒,“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是我们每个人的共同责任。如大家在生活中遇到正常生存状态下的野生动物应该与之保持必要的距离。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可向林业部门或公安机关求助,请专业人士来救助,不要擅自与野生动物接触。
(宣汉县公安局君塘派出所)
编辑:唐浩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