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副县长张洪波督导检查河长制和煤矿安全工作
近日,渠县副县长张洪波深入琅琊督导河长制和煤矿安全工作,治安大队、森警大队相关负责人陪同。
张洪波副县长先后到琅琊煤矿、冷水河,实地查看污水排放、河道治理和煤矿企业值班值守情况。
张洪波副县长强调,一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管部门和企业业主、技术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细化方案,全面行动,对以煤矿安全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整改,严格问责、追责。二是加强汛期期间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深入、持续地组织好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遇到问题就地解决,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要认真落实河长职责,定期巡查河岸绿化、污水排放、环境卫生等情况,确保辖区河道畅通、群众安全度汛。
编辑:潘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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