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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检普法 | 以案释法护青山,文明追思防未“燃”
www.dazhoupeace.gov.cn 】 【 2025-04-03 16:08:24 】 【 来源:达州长安网

  岁岁清明,清明节是我国传统祭祀节日,是扫墓祭祖的高峰,但进入春季,风干物燥,祭祀时焚香、烧纸等活动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 ,不仅给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造成损失,也破坏了良好生态环境,同时自己也会为此付出惨痛代价。


  案例回归

  2023年4月,王某某像往年一样,准备好祭祀用烧纸和烟花准备祭拜祖先。来到坟场后,王某某放好祭祀用品,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烟花,燃烧的烟花火星落入祖坟旁的杂草丛内引燃茅草,随后引燃了山场种植的松木等树木,造成森林火灾。虽然这次明火在消防队及周边村民的帮助下被扑灭,但造成了53亩(约3.53公顷)林地过火,同时也造成林场承包户檀某某经济损失万余元。

  2023年5月公安部门对该案立案侦查,2023年7月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王某某过失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3.53公顷(53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失火罪】,但其属于情节较轻,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已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检察官普法

  01/失火罪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02/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条,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10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4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03/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渠县检察院政治部)

编辑:唐浩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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