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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法学会峰城镇法律服务站成功化解一起未成年人意外伤害赔偿纠纷
www.dazhoupeace.gov.cn 】 【 2025-08-05 17:58:48 】 【 来源:达州长安网

  7月31日,宣汉县法学会峰城镇法律服务站秉持公平公正、高效便民原则,成功调解一起因未成年人玩耍意外致伤引发的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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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纠纷起因:小孩碰撞致伤引争议


  7月13日晚,未成年人熊某某在峰城镇中心广场与玩伴嬉戏时,不慎将一旁玩耍的未成年人萧某撞倒,致其头部受伤。萧某先后在宣汉县人民医院(花费2000元,双方各负担1000元)及成都华西医院接受诊疗,预估疤痕后续还需分阶段治疗两年时间,治疗还需约9000元。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分歧。


  多元调解:坚持公开公正促和解


  7月21日,萧某法定代理人艾某某向峰城镇法律服务站申请调解。调解初期,熊某某监护人对事发现场监控视频清晰度存疑,认为责任认定困难,倾向于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峰城镇政法委员、法律服务站负责人余开华立即组织人员再次走访现场、核实情况、固定补充证据,力求还原事实真相。同时,与镇社会治理办主任桂逢彩、司法所所长庞春风、公共法律服务站孙宗剑律师分头与双方当事人及监护人进行多次沟通,耐心释法明理,分析诉讼成本与风险,以及调解具有高效、便捷、成本低优势,最终双方同意回归调解程序。


  协议落地:一次性赔偿定分止争


  7月31日,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协商。经首席调解专家耐心疏导与依法析理,双方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熊某某监护人除已支付费用外,一次性赔偿萧某后续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疤痕修复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萧某及法定代理人艾某某自愿放弃就此事主张任何诉讼权利。


  (宣汉县法学会)

编辑:唐浩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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